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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小乙一个从懂事起便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也不知道是哪位好心人帮他度过了婴孩时期,反正自他懂事起,便在凌波城游荡,城外的破庙就是他的家,长到十五六岁时,洛小乙在整个凌波城也算是一个名人了,流氓洛是城中女子对他的称呼,男子一般喜欢叫他痞子乙,不过他更喜欢周围的小乞丐们围着他管他叫洛哥哥和大善人的时候。
洛小乙人生只有一个爱好,就是每天去高朋座的大师傅那里连哄带求的搞来半只烧鸡,然后去秋茗楼扔给小二两枚也不知是偷来的还是骗来的大钱,混一碟瓜子,在角落里啃着烧鸡磕着瓜子听说书先生讲那些和他八竿子打不着的江湖事。
虽然洛小乙只是一个小痞子,但是他也很向往说书先生口中的江湖,但是他又是个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的家伙,他明白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去江湖中,因为自己的这点本事会被那些凶神恶煞的江湖人碾压的骨头渣子都不剩。
书讲完,茶喝尽,楼中的人散去,洛小乙会抢着帮小二收拾桌子,小二倒也开心有人帮他,而洛小乙的目的却是桌上还没吃完的点心,半块和小块的直接扔进嘴里,也不嫌是别人吃剩下的,整块的拿包烧鸡的油纸包好,每次收拾完桌子都能吃个半饱,包上半包点心,走到城里面乞丐聚集的街巷,找到那几个年纪最小的,把半包点心给出去,听着他们的感谢,洛小乙会大摇大摆的走远,头也不回,虽然心在滴血,但是他总是安慰自己,这也算的上是
“大侠”
的行为了。
在洛小乙自己看来他是一个善良的痞子,可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就是自己的善良将自己逼进了他向往已久的江湖。
《那一天的江湖》序章痞子洛小乙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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