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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洛小熠为第一人称)
立了秋,天有些见凉。
还没到还没到酉时,夕阳就吝啬地收起了他最后一束光,街旁的灯就被人给点亮了。
两旁的街灯把古道映得金黄金黄的。
不得不说,耀眼的金光还挺好看的。
以前,百诺最喜欢金色了吧!
能把她从黑暗中拉倒光明中的金光。
不过,现在好了,百诺不是开开心心地生活在光明中吗?百诺失忆了,一切都忘了。
忘掉了那些黑暗,也好!
我就是要让她只记得我,只记得我的名字!
银阡陌!
识相点的话,就离百诺远点!
别让百诺在记起你!
否则我不介意让你再在我的刀下死一次!
还有那个白芷,是时候该除掉了。
白芷,那个又瞎又瘸的魔族人,那个不知死活却又命大的女人。
老天爷就这么舍不得你死吗?我偏要反其道而行之!
阻碍我和百诺的人都得下地狱!
可话说回来,百诺真的是失忆了。
她什么都忘了,问起她以前的事,她什么都不知道。
毕竟,百诺她失忆了,什么事都不知道。
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才好,永远不要想起之前的那些痛苦的记忆,至于那些美好的记忆,就有我来慢慢告诉你。
还好,她记得我。
我爱她,百诺。
不过百诺是什么样的百诺,我都爱她。
春日黄花满山,径幽香远;
秋来草木萧条,天高水清。
路边的杂草是越来越多了,明儿个叫人除了,给百诺种上她最喜欢的花。
不知不觉,已在街上逛到深夜。
回去吧,百诺还需要人陪。
百诺,我会永远守护你,永远陪伴你。
我要你永远记得我,永远在我身边,永远都只爱我有人。
永远,永远……
(不得不说洛君是个痴情男儿,就是容易被爱蒙蔽双眼,他是很爱百诺的,就是占有欲太强。
可江湖之中,偌大,谁不想找个人爱自己?陪伴自己一生?见有人骂洛君人渣,不禁感叹。
他是渣,不过,有情因,有情可原。
却,苦了白芷……爱情中,本没有谁对谁错,也不会有先来后到。
)
【感谢希比诺诺的投稿,岚岚也回来了,不弃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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