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神情牢牢瞅紧男人的举止。少年有着刚毅的外貌,年轻的脸庞,写着坚定,虽稍嫌稚嫩,却英气勃勃。然而,在场的一干人等,流亙于风中的气势,却均败于男人之下。 纵使身旁有人牢牢包围,男人却依旧从容,多年战场上的风霜,早练就不为任何事所慑。他冷笑。他冷冷道:「没有我,难道你还以为能够号令天下吗?没有我,这大清,早在先帝驾崩之时,便毁于一旦了。」 音量平稳,却清清楚楚响彻云霄。 已战过几回。在场的布库士,是少年皇帝苦练许久的奇兵,就连杀敌无数的战士,也曾败其下;如今,看似牵制住男人,实则,却反过来受制其手。 少年皇帝冷道:「真想不到朕想听的勇士歌,却叫你唱全了。」 适才,败阵的布库士为了提高士气,一人先是引吭高歌,唱的是草原上的勇士之...
关于盗墓天赋都点投胎上了!提前说明,这本书没有系统,女主看情况,盗墓也不一定是主业,综合世界后面可能还有一些国外的寻宝加入进来,不喜欢的看官可以提前规避,没必要戾气太重。胡八一我有家传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寻风觅穴得看我们摸金校尉。道神符我会点卸岭的手艺,望闻问切还凑合。胡八一我有过命的兄弟王胖子和红颜知己雪莉杨。道神符我卸岭的,就是人多!胡八一我媳妇儿雪莉杨,有钱!道神符我爸也有,我爸姓封,你打听一下,封家什么时候却过钱?胡八一WOC,你是真该死啊!...
想尝尝神明鲜血的味道吗?在亚里德大陆,这念头蠢爆了,除非你叫莫里斯,并且被毫无缘由地丢到一个风波诡谲的大陆一个蒸汽与巨龙共存的世界。在这里,他选择了最遭人嫌弃的职业赏金猎人。比码头老鼠还惹人厌烦,比腐烂的鱼内脏还令人作呕。然而,莫里斯不在乎。他带着一身伤疤和比深渊还深的怨念,从默默无闻的流浪儿,一路杀成了臭名...
陈帅重生了,以前的他是个好吃懒做的躺平街溜子。赚钱养家,却成为漂亮媳妇的责任!闺蜜抓紧离婚吧,我一个外人都看不下去了,都是你付出什么时候是个头呀!老丈人你也不出去听听,别人怎么说你的,五大三粗的大男人让你养着,你能接受,我可丢不起这个人,你要是不离婚,我就没有你这个女儿!丈母娘无奈的翻着白眼,深深叹息...
剑之巅傲世间!白袍少帅叶无道获得万古剑狱,以剑入道,只手横推三千界,万剑镇压百万师,笑傲神佛仙,谁敢一战?...
(身处皇宫哪有不宫斗的,重生后的女主并非善类,有手段有谋略)春蝉重生了,重生到了圆明园一位弃妃身上。上辈子,她为了帮助魏嬿婉上位害了许多人,可是在春蝉心里,自己与嬿婉数十年的交情,当然也知道她的脾性。从宫女爬到皇贵妃,魏嬿婉是不折手段的。但是身处在皇宫身不由己,谁为刀俎,谁又为鱼肉。后宫的女人从来不是干净的,譬如如...
只因赞美癞蛤蟆思想前卫想吃天鹅肉,有远大目标。赖玉风魂穿北俱芦洲,成了一只普通的癞蛤蟆。好在赖玉风觉醒无限进化系统,只要吞食猎物,就可以不断进化。就这样,赖玉风一路吞噬,从妖兽到妖圣,称霸北俱芦洲,最后因为吞食了一只猴子,惊动了凌霄宝殿和雷音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