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投胎变成人,将自己的前世完全遗忘,我没有办法接受这种事,这会让我有这辈子干麻辛苦活着的想法。 儘管投胎可以视为一种重生,一种生命的延续,但失去了所有记忆,我不认为,那还是自己。 但,如果有人因为车祸或者什么原因而失去记忆,那他难道从此不算是自己了吗? 这是两回事! 因为就算他失去记忆,但别人并没有忘了他,他的身体也还是自己的,但投胎不一样,不仅身体不是自己的了,也没有人记得你、知道你,甚至连自己也遗忘了自己,这样,当然不算是自己了。 既然我自己都不相信了,那干麻还写? 喵的勒!我写不代表我信啊~你们也不必信啊~我可不是在传教,更不是在佈道,这是小说啊~难道金庸写了神鵰,你们就真的认为有个断臂的杨过大侠?...
...
撩拨+强占有欲+强制爱+豪门时静云最后悔的事就是沾染上慕萧这个混世魔王,小嫂子和自己未婚夫的弟弟,第一次?怎么?用完了就想甩掉?你喜欢在床上还是在沙发上?他追她逃,极限拉扯,总之,你逃不掉的!请神容易送神难。...
关于运气爆棚,随手捡了个首富甜宠双强萌宝现言搞笑医毒术腹黑肖倩倩无意中救了一个男人的命,并把他捡回了家,本以为就是她救过的很多路人中的一枚,哪知这个男人失忆了,说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没有办法回家,厚着脸皮要她收留他。夜博森,京城出了名的手段狠辣,权势滔天,又是百年难遇的商业奇才,因家族争斗,被人追杀,被肖倩倩当路人捡回了家,这个有点可爱,又有点直率的小女人一下入了他的眼,入了他的心,即使恢复记忆也腹黑的没有告诉她,厚着脸皮要她收留她,并还要以身相许。...
休闲种田文,不是无敌装逼流,不喜勿扰,谢谢!遭逢生活中的巨变,王朗来到长白山脚下龙岗村开了一家生意不太好的农家乐。一次以外让他的脑中多出了一扇能穿越到1979年的门,两个截然不同的年代出现了他的面前。一边是信息发达,物资丰富的2024年!一边是民风淳朴,野生资源丰富的1979年!他将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