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涛滚滚,我书中那个始终看不清面目的主角,立在维港边,远 眺天海,某个瞬间,他回头朝我一笑,画面泛黄,定格。 我有个怪癖,就是 写一本书时需要找一首歌当BGM,然后无论这本书写多少字,只要写这本书时,就只听这一首歌。这本出人头地,我选的BMG是钟镇涛的《让一切随风》,写到一半又换成了高少华的版本,至此,就是这首歌陪着我,从第一个字符,走到了最后一个字符,我写整个故 事时,脑中的画面都是泛黄的,一如老照片。这本书断断续续写了这么久,实际上字数却少的可怜,实在抱歉,一直无颜面对我那些可爱的读者大人们,这本书无论获得什么样的成绩,都不是作者如何出色,而是我 有这样一群对我而言亦师亦友的朋友。至于书为什么会结束,而没有继续写下去,...
世界四大风水师之一的慕千秋,有天对自己唯一的徒弟说,收拾好行李滚蛋吧!我没什么好教你的了。从小辍学的李思辰就此回到了祖国,按照自己新塑命格的情况,决定先去补下命格中最缺失的活气灵性。于是他回到了学校。破凶局,改命格,收阴尸,除邪魍!一口断人生死,一言决国兴衰!且看李思辰书写出一段风水师的传奇!...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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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俗人回档放弃清北为了女友上二本张宇重回2004,想起以前厨师的身份,决定创立外卖网站。为了积累原始资本,抓住信息差,从贩鱼开始且看小人物,如何从一家门店,成长为傲笑世界的富翁,与马耘,柳强东等大佬成为对手,该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驴友王宇探索天坑岩壁上发光洞口后,穿越到四合院世界,并发现发光洞口是一扇光门,可打开穿越异世界,由此,王宇在四合院世界悠闲生活,在异世界探险求索,来回穿越两界,逍遥自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