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三秦新月更新时间:2024-12-14 13:52:41
【无敌+热血+杀伐果断+系统】朱格穿越至明初,成为了镇守北部边境的小藩王。正值朱元璋去世前一年,北元骑兵南下劫掠。亲眼大明百姓被北元骑兵屠戮的朱格愤怒无比,正当此时他觉醒了杀敌成神系统。他要让北元异族知道,什么叫明犯大明者虽远必诛!什么叫做杀我一汉儿,屠你万人首!斩胡首,做京观,三千破十万,踏马擒元帝封狼居胥,平灭北元,荡尽万千异族,征服欧亚大陆无论太阳是否能够照耀得到,所有疆土尽归大明!当朱格在外面大杀四方的时候,所有人都吓坏了。朱元璋:别杀了别杀了!再杀下去北边草原都没人放马了!朱允炆:皇叔,别杀了,饶命啊!我的储君之位给你还不行吗?朱棣:造反?靖难?妈的,你这是要我死啊!你看看我打得过朱格吗? 三秦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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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允炆紧紧握着剑柄,眼皮眯了又眯,似乎在隐匿着即将暴怒的情绪,而那剑锋正停滞在黄子澄的脖颈边。 从始至终,黄子澄颔首的神色没有任何变化,双眼还目视着前方,也一言不发。 “好啊,好啊,一个个都同朕作对!” “那朕还就偏偏不给你们脸面!” 说着,朱允炆随手将帝王剑就这么扔在地上,在众人狐疑的眼神下,迈着沉重的步伐又是一步步走回了台上,然后一屁股坐在龙椅上,说出了那句让所有人都汗流雨下的话。 “告诉燕王和宁王,再不出兵,朕先砍下他们的脑袋!” “另,写召传庆王于叛党,不得行任何权利,凉州内所有人不得再听命庆王,否则一律按叛党处置!” 说罢朱允炆就是抬手挥了挥,低下了头,俨如一个喝醉酒的疯子。...
关于快穿可是我只想做个小透明呀你只是一个路人甲,无足轻重,无关紧要。你卑微懦弱没骨气,出现的契机只为给主角之间的爱情创造良机,衬托主角的美好品质,占据世界横幅中不足一格的短暂存在。身为重度社交恐惧症的颂寻抿唇,害羞笑了。没有比这再合适的任务了,小透明兢兢业业走剧情,争取赚到足够的任务积分,为未来愉悦的独自养老生活奠定优渥的物质条件。不过似乎出现了些小问题。恣意张扬的京圈太子眼底泛红,紧紧将曾经不屑一顾的小舔狗拥入怀中,奉为珍宝。榜一大佬驱车两千公里,心急如焚,只为和骗财小主播当场面基。流落在外的富家少爷,心甘情愿将兜里最后十块钱给惯犯扒手买盒饭。颂寻小手一摆我我什么也没做呀。...
关于穿成极品雌性后,她发疯了末日爆发后,尚思晴带着觉醒的藏獒肥猫,一路过关斩将活了三年,三年后尸王一统丧尸界将她给咬了。她开始了长达八年的丧尸生活,从低阶到高级,武力值强悍的她慢慢有了模糊的意识。当她慢慢学着做人做的事后,却遭遇蘑菇云,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她好开心,因为这里实物充足,再也不用喝带着臭味的血,也不用打猎了,因为有很多人抢着给她送。她只负责生崽崽!嘿嘿!...
关于朱重八,哪里跑,我是你小舅子吃喝嫖赌抽,样样我最行,坑蒙拐骗偷,样样我精通!要问我是谁,朱重八的小舅子,大明第一纨绔公子,炸死陈友谅,活捉张士诚,蒙元皇帝当奴隶,美女,我最爱,银子,我喜欢!公平正义,别找我,冤假错案我最行!我就是我,大明最闪亮的焰火,别人看我最上火,我看我自己都来气!谁让咱有一个好姐夫!恬不知耻的马小帅得意洋洋的眼神,让无数敌人每天噩梦,神鬼见了都发愁!...
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江湖儿女的豪情壮志,展现了武侠世界中爱恨交织的复杂情感。书中人物性格鲜明,情节跌宕起伏,让读者在感受武侠魅力的同时,也能领悟到关于人性正义与宽容的深刻哲理。这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武侠小说佳作,值得一读再读,品味其中的韵味与深意。...
天庭轮岗,地府满员,月老掉线,阎王来管。好家伙,修炼了千百年的小阎王刚刚转正,就迎来了职业生涯的致命打击。本以为凭借阎罗王法力无边手捏把攥,谁曾想,现代社会,月老早就凉透了。为开拓业绩,恋爱脑孟婆给出建议,积累人气,搏流量,干直播啊。于是,一代阎罗王主持的‘千里寻缘’直播间正式开张,为搏信徒,阎小罗剑走偏锋,开启流量时代。月老月老,我爷奶失散多年,怎么破啊?简单,从地府拽出来就行了。想要三世情缘,火箭走一走,本王保他们重新投胎,再续前缘!...
关于六零真千金不要?我反手断亲重生成真千金,城里的父母不欢迎她,那就回乡下跟寡妇妈过日子,凭借自己的本事扭转命运。吴优从未想过自己会穿越到过去的年代。上大学,当干部,做领导,让所有人佩服!听说了吗?张寡妇那姑娘是城里抱错的。是啊,还不要她被撵回来了。听说她当上工人了!什么?!靠山屯全体村民惊呆!当工人只是第一步!上大学镀金,走仕途才是她的目标!吴优靠着自己的小聪明走的越来越远,让所有人羡慕!...